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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为子女开设账户 离婚后前任私自取钱怎么办?

By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2017年07月28日 05:42

夫妻共同为子女开设账户 离婚后前任私自取钱怎么办?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Lesley 编译  有很多父母都曾投诉说,他们的孩子或前任伴侣能够自由使用原本不属于他们的银行存款,银行业申诉专员就此向父母发出提醒,告诉他们在为子女开设银行账户时多加注意。

近日,银行业申诉计划(Banking Ombudsman Scheme)公布了一份关于子女银行账户的指南,帮助人们了解账户的拥有者,以及包括存款流向在内的信息。

指南中指出,申诉专员接到的最普遍的投诉是关于子女账户的所与权和使用权的问题。

在其中一个案例中,一对母子共同开设了一个银行账号,但是这位母亲认为,她和儿子需要共同签字方可去取款。

然而,她的儿子单独取了1400纽币,并买了一辆车。后来,这辆车因为车祸报废了。

这位母亲投诉银行称,银行在没有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给她儿子取钱的权限。

但是,银行这边却并不认为银行工作有误,只是给予了她600纽币的补偿。

这位母亲并不开心,她向银行业申诉计划投诉。然而,在查看银行的账户授权书后,申诉专员发现该女士的儿子有权限自行从账户取钱。

在另一个案例中,两位父母以子女的名义开设了银行账户。在两人分开后,双方在孩子门的账户中都分别存入了1.2万纽币供子女使用。

但是,这对父母的其中一方将账户中的钱取了出来,另一方便向银行业申诉计划进行了投诉。

由于这些账号的文件显示,父母双方都可以各自管理账户,因此,银行业申诉专员无法受理并解决投诉。

银行业申诉计划发布的指南中提醒说,家长只要注意规划,在开设账户时检查账户授权书,便可以避免这类问题。

银行的账户授权书都会详细说明谁有权操作账户。父母可以决定是否和子女共同拥有账户的使用权或仅赋予子女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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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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