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让容颜恢复往昔的「面霜之王」,把大智慧都用在广告上了
By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2018年09月30日 20:58

我演戈多:
预防伤疤形成(Prevention)与消除已形成的伤疤(Regression/Reversal)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的概念。
伤疤的形成是成纤维细胞在长期炎症因子的作用下过多分泌胶原蛋白,导致形成不同于皮肤原本的结构,这在度过婴儿期的灵长类动物是必然存在的。
理论上成人任何大于 2mm 的伤口,都会导致伤疤。
差异只是新生成的“伤疤”组织和正常皮肤外观上区别有多大罢了。
很多伤口伴随色素沉积,是会随着时间消失,甚至部分伤疤凸起,都会有生理性的 regression,这与护肤品的使用是无关的。但就算外表看起来与其他部分无异,伤口处的皮肤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恢复到正常皮肤的组织结构的。
目前我们医学能做到的仅仅只有 Prevention 预防,大多数祛疤产品只是主打预防(存在虚假宣传的不在少数),通过抑制炎症反应,纤维化的过程来尽力降低异常胶原蛋白的产生。
可 La mer 在国内主打明显故意混淆了两个概念。
其使用修复的概念,以及什么宇航员的故事,就是宣传的是消除已形成的伤疤。
但已形成伤疤的消除目前是本领域至今还未攻克的难题,唯一有效的途径,是手术移除加上精细的护理再造皮肤。

图中是一个标准的 Keloid 瘢痕的组织切片,圈出部分是纤维细胞以及大量的由胶原蛋白组成的细胞外基质。
他们与护肤品隔着的可是真皮层,人类的真皮层有数层致密的表皮细胞。保保湿养颜还可以,要说什么治疗大分子能涂抹就透过这五层角质化的真皮细胞,是不可能的。如果使用远低于细胞尺度的纳米级别药物,或是微针,才是伤疤祛除的希望所在。

就算有些小分子能透过真皮层,顶多达到抑制更多胶原蛋白形成的效果,所谓降解胶原蛋白达到逆转(修复)的目的是不可能做到的。

这种纤维化(Fibrosis) 疾病在皮肤的表现是伤疤。在其他组织就是肺纤维化,心肌纤维化,肝纤维化等重症,甚至说把肿瘤里的癌细胞拿掉,都一个标准的疤痕组织。因为纤维化疾病的病理学是大同小异的,如果能解决一种,其他的纤维化疾病也就引刃而解了,但所有这些疾病,现代都还在研究怎么防止纤维化的恶化,说要逆转已经纤维化的器官,目前还是无法做到。
比如说心脏病之后产生的 Cardiac scarring 心脏疤痕就是不可逆转的绝症,这也是我现在在研究的方向之一,考虑没有任何手段可以消除已经形成的疤痕,如果 La mar 能够做到修复疤痕而不是预防疤痕,我想根本不需要做什么皮肤修复了,那有 1600 万心肌梗死后生还绝望患者等着 La mer,做到了诺奖先拿上几个再说。
吴声威:
lamer 是雅诗兰黛集团旗下的一个品牌,从美国走向了全世界,在中国赚了一圈又一圈。甭说女孩子,我自己都偶会买他们家的面霜,不因为别的,就因为大品牌,应该靠谱。
买来其实我也没法确定这东西是不是真的值那么多钱,反正效果和以前用 10 块钱的大宝区别也不大,没有变帅。单纯因为感觉自己生活水平提高,总用大宝似乎不符合我的身份(尴尬)。早上起来看到揭露 lamer 面霜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大功效,感觉自己又做了很多次韭菜,心疼不已。
且不说 LAMER 这一个品牌,其他国际权威品牌还不知是不是一把更为锋利的镰刀。
LAMER 区别于在美、在日的官网,她们家中国官网虚假宣传,有“让容颜回复往昔”字眼,误导广大消费者。
在中国,商家虚假宣传、销售欺诈,单个的消费者可以凭“网络购买记录“、“消费单据”、“刷卡记录”和面霜成品向法院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但由于诉讼成本和收益的失衡,大部分中国人可能都不会选择诉讼。
这也正是中美的区别,日前中国 “中兴”在美国总共被罚 23 亿美金,刘强东因个人事件原因导致京东在美面临集团诉讼,必面临巨额赔偿。然老美的企业在中国肆意收割韭菜、兴风作浪之后,既无政府层面高额的罚款,更无集团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可见巨型、成型的资本家在中国横行的风险和成本有多低。
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在中国,
1.无巨额罚款;
2.无惩罚性赔偿;
3.无利于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法律体制;
这三条一摆出来,意味着:公权力不罚款,诉讼赔不了多少钱,诉讼的人很少,商贾巨鳄手握镰刀,面对一群软绵绵绿油油的韭菜,还有什么好怂和犹豫的。
单个消费者诉讼赔偿有多低呢,


1 元钱,总有人当有趣的事儿看,实则是维权之人的无奈,因为大家还没诉讼就知道,赔不到钱,太悲哀了,韭菜们束手就擒,举起手来。
在反观处罚的层面,
纵观《广告法》一共 75 条,从 55-73 条是违反广告法的法律责任规定,拎出第 55 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二百万而已,对这些国际巨型企业来说,哼唧都不哼唧一声,转身继续收割韭菜。
这次舆论讨伐 LAMER 或许是一个契机,不管如何,总是希望我们也有老美一样严苛的法律体制,让那些肆意收割老百姓韭菜的巨鳄付出惨痛的代价。
(转载自知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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